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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互联网买卖应缓征税

2025-08-31

2025年8月7日,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一场影响着中国4000万互联网买卖用户的研讨会悄然举行,会议的议题为是不是应向进行互联网买卖的群体进行征税。

在这场由税收部门、电商协会、有关专家参与的研讨会中,因为争论激烈,以致原定5点30分结束的会议不能不延迟一小时,而主办者为了小心起见,也改变了邀请媒体参与报道的计划,将会议采取了全封闭方法进行。

令主办方这样小心是什么原因在于:前不久上海普陀法院判决了全国首例借助互联网买卖偷税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在开网店供应婴儿用品,因半年内偷税11.1万余元,被判处两年徒刑并处罚金。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本次研讨会则是最近就这一问题所举办的最高规格讨论。

“在这一‘敏锐’时刻,参会各方都很小心,其中一些激烈的言词会不会被媒体以偏概全引,而产生非必须的误会,大家也有这方面的担忧,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取消媒体参会的计划。”一位不愿具名的主办方员工向网易科技表示。

荆林波:向网民征税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助理荆林波是互联网买卖应缓征税的坚定支持者,他向网易科技表示,会议上双方的关注点有三,一是互联网买卖需不需要征税,二是何时征税,三是怎么样征税。尽管就这三个问题仍需要进行研讨,但大部分专家都觉得不可以由于税收问题把电商行业毁掉,在这方面已经达成协议。

荆林波觉得,尽管前不久法院对中国首例互联网偷税案进行了处罚,但将来诸这样类的个案一定不会就此防止。他期望从事互联网买卖的网民不要因此而成为惊弓之鸟,由于目前对互联网买卖进行征税的意义并不大。

在他看来,税收应该遵循公平与效率两大原则,但现在尚没办法在网络范围用这类原则进行界定。

“第一,在传统范围,可以通过线下门店的形式界定纳税人,但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没方法界定目的主体是哪个,这类小C小B们无法进行界定。第二,互联网买卖打破了传统范围的属地原则,因为互联网是虚拟的,因此征税的主题并不清楚,属地也不清楚。假如网上的监管本钱太大,那样征税是没必要的。”荆林波如是说。“在线交易的模式与传统的模式发生了变化,监管对象变异了,使监管没办法跟进。”

荆林波觉得,经济越为发达的国家,越倡导互联网买卖无税收,而进步中国家则相对采取了比较守旧的政策。中国刚开始对这个问题非常慎重,目前因为这个案件的发生,使大家不能重新提出,据他知道,在5到7年前中国已经有有关人士开始就此问题进行研究。

“从宏观来看,中国的电商总量虽然已达200-300亿元,但具体到个人则极少,大家更关注的是跨国公司进行互联网买卖的逃税问题。这才是大家怕的。”。荆林波介绍说,“比如进销存的维护、杀毒软件的更新等,无视这类厂家的逃税等于看着硕鼠跑掉。”

最后他建议国家应从产业竞争优势的角度着眼,对于互联网交税问题先研究,缓推行,再颁布可操作性的政策。

梅绍祖:互联网买卖交税面临很多难点

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梅绍祖觉得国内应该推行减免型互联网买卖交税政策。他向网易科技表示,在中国电商税收问题很复杂,现在仍处在进步阶段。就这一问题,国家要做的工作不少。譬如立法的研究做的怎么样?目前还不太了解。研究电商的人都非常了解,假如在现阶段强行推行互联网买卖交税政策,那样电商在国内能否进步成占据关键的地位行业就非常难说了。

据梅绍祖介绍,本次会议上,在加大研究这一问题上,多方已经达成协议。但网上征税怎么样征,怎么样监管,什么样算电商?依据什么来统计?都是现在面临的问题,尚需研究。美国1998年就通过了网络免税法案。而欧盟则对电商采取了减税的策略。

“欧盟对互联网上的买卖额都有统计,依据缴纳税款进行退税。我的怎么看是期望国内也有减免型的政策。”梅绍祖表示,在这次会议上互联网买卖何时以什么方法交税的建议并不完全一致。从他的角度而言,期望可以缓征,由于目前哪个也拿不出来个具体的收取方法。

王汝林:等市场做大了再征税

中国信息经济掌握电商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觉得,应一方面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其次他也期望可以等市场做大了再对互联网买卖进行征税。

网上电子买卖的税收征管不是一句话的事。目前电商正在起步期,互联网买卖成功率的提高,群体性网络推广营销意识的增强,反映了信息解决放社会生产力有哪些用途和能量正在开始释放。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不是要停下脚步,弯腰去捡起掉在脚下的几块碎金,而是要让信息化革新技术促进现代化的潜能得到进一步地释放。

王汝林建议有关部门除去应该加大对电商征税问题的研究,还应尽快解决买卖主体的真实性问题。除此之外,电商比较复杂,有企业行为,也有个人行为,有盈利目的,也有服务目的,在电商规则还不完善的状况下,税率的界定就非常困难。现在,服务类都根据4%缴税,不进行业务区别,就不尽合理。他建议应税税率可以不同对待。(方堃)

附:各国在电商税收方面的状况

1、美国对电商的税收政策:

直到目前,国会用其宪法权利阻止任何以州方法征税的尝试。

1、《因特网税收自由法案》,1998年十月1日开始生效,规定3年内免征任何新的互联网税收;并打造相应的电商咨询委员会。

2025年十月,议会允许中止到期,但其后不久,法案被延长2年。

2025年,法案第三被延长至2025年。

2025年4月,电商咨询委员会宣布:延长现有法案5年时间;将现有些互联网免税延期永久化。

2、过去的失败征税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政府在试图向C2C买卖收税时也陷入了困境。

在2025年,eBay发言人ChrisDonlay公开表示,个人的在线销售状况是不是上报,应由销售者自己决定。eBay公司不筹备把个人销售状况上报给税收部门。“大家只不过提供了一个平台,提供了一个买卖场合,供交易双方进行自由贸易。”

ChrisDonlay说道。而在近期美国政府部门需要eBay提供部分销售额超越肯定金额的用户信息时,eBay却仍然坚持拒绝提供任何买卖信息。

美国的剖析人士指出,因为美国税收法律没明确规定盈利和娱乐,或者喜好与买卖之间的界限,因此在ebay上进行买卖的用户就进入了一片税收的灰色地带。

美国法律界人士指出,因为缺少具备可操作性的策略,对C2C买卖征税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点。

2、国际

98年的WTO部长级会议及OECD部长级会议上,参会者都赞同不对电商征收关税。美国政府建议,世界贸易组织和其它适合的国际组织宣布,应当通过因特网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因特网是一个免税区。
2、98年美日互相承诺,对电商不做管制;

98年美国与法国达成协议,维护开放信息管道的原则;

美国与欧盟也作出声明,遵循互联网中不加以政府管制的原则;

美与荷兰、韩国、澳大利亚等也发表宣言,支持美国的电商政策。

3、中国

1、商务部关于在线交易的指导建议

在线交易是信息技术与经济进步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买卖方法,是电商的一种要紧模式。鼓励拓展在线交易能够帮助提升买卖效率,减少买卖本钱,拉动消费,促进产品和各种生产要点的自由流动,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进步提供服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商进步的若干建议

电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要紧组成部分。进步电商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法,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达成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的具备十分关键的意义。

3、电商进步“十一五”规划

电商是互联网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些速度迅猛进步,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增强经济角逐实力,取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方法。“十一五”是国内进步电商的策略机会期。抓住机会,加快进步电商,是贯彻落实科学进步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需要和势必选择。

电商进步环境进一步改变。国家信息化进步策略确立了电商的策略地位,电商进步若干建议明确了进步方向和重点,电子签名法为电商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区域各部门相继拟定配套手段,加强对电商进步的扶持力度。全社会电商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好的社会环境。

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把电商作为强化角逐优势的策略举措,拟定电商进步政策和行动计划,力求把握进步主动权。伴随国内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和市场化进程加快,大力进步电商已成为国内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的势必选择。